专利代理人纳入首批准入类职业资格

2012-05-15

5月15日,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经国务院同意,人保部当天发布了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第一批公告,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的专利代理人被纳入第一批公告的准入类职业资格。

  人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第一批公告的职业资格包括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两类职业资格。准入类职业资格包括专利代理人等36项,主要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是由人保部会同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发展和管理需要,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设置的;上述两类中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和相应国家职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设置的。专利代理人的设置依据的是国务院颁布的《专利代理条例》。

  据了解,自国务院1991年颁布《专利代理条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组织了13次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4496万人获得专利代理人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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