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全面部署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

2011-12-03
日前,在全国首次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会议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下称《人才规划》)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要不断开创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新局面。

  会议要求,为了推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队伍、专利审查人才队伍、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队伍和高层次人才队伍5支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要根据《人才规划》所设计的9项具有引领性、创新性和示范性的重点人才工程和计划,深入开展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化工程等3大重点工程;组织和实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培养计划、专利审查人才能力提升计划、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开发计划、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支撑计划、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高水平知识产权师资人才推进计划等6大重点计划,尽快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较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据了解,《人才规划》是《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框架下的专门规划之一。《人才规划》在总结“十一五”期间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未来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后5年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明确了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人才培养、使用为中心环节,以高层次人才和实务型人才为重点,积极推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统筹推进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为“十二五”时期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指明了方向。

  《人才规划》确定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总体目标。到2015年,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规模要进一步发展壮大,专利审查人才队伍将要达到9000人规模,执业专利代理人要达到1万人;知识产权人才的素质要不断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适应事业发展的需求;人才环境要进一步改善,为人才工作提供政策保障、组织保证和环境氛围。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人才规划》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重要举措,是未来5年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的总体规划,是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组织实施好《人才规划》,对于进一步从战略高度谋划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提高人才工作发展水平,实现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的战略目标,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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