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专利审查高速公路试点将于11月1日启动

2011-1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日本特许厅关于专利审查合作意向的联合声明》,中日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于2011年11月1日启动。  

  届时,申请人可以按照《在中日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向SIPO提出PPH请求,或者按照《在日中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日本特许厅(J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向JPO提出PPH请求。该项目试点为期一年,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   

  PPH是指,申请人提交首次申请的专利局(OFF)认为该申请的至少一项权利要求可授权,只要相关后续申请满足一定条件,包括首次申请和后续申请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OFF的工作结果可被受理后续申请的专利局(OSF)获得等,申请人即可以OFF的工作结果为基础请求OSF加快审查相关后续申请。有关PPH的更多信息,请访问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PPH专栏 。  

  中日PPH试点的启动,对于促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支持企业等市场主体在海外尽快取得专利权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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