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

2010-09-11
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适应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进一步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公布了《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来自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修订以适应性修改为主,主要目的是确保执法办法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草案》加大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行政执法中的责任,其中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仅应对地方知识产权局给予指导,还应利用自身的技术、信息优势,给予其具体的支持。《草案》在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的职责方面,增加了关于委托执法的规定。《草案》还新增了关于举证责任的原则性规定。同时,《草案》对规范查封、扣押手段的行使,强化地方知识产权局的调解职能,明确地方知识产权局与海关的协作,完善专利行政执法程序等作了规定,并对听证程序、申辩不加罚原则、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和查处假冒案件的期限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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