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要完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2009-09-28
  日前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6日全文公布。《规划》提出,要完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厉打击各类盗版侵权行为,促进国家文化创新能力建设。

  《规划》在“保障条件”部分强调,要加强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依法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规范管理。完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厉打击各类盗版侵权行为,促进国家文化创新能力建设。

  《规划》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做好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扩大文化消费、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扩大对外文化贸易等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在扩大文化消费方面,《规划》提出,要加快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富有中国文化特色的主题公园。开发与文化结合的教育培训、健身、旅游、休闲等服务性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在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方面,《规划》强调,要支持优先选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质量水平高的文化设备及产品。

  《规划》全文近6000字,分为“加快文化产业振兴的重要性紧迫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保障条件”等五部分。

  据了解,《规划》是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这是继钢铁、汽车、纺织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后出台的又一个重要的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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