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与改革开放30周年座谈会”26日在京召开

2008-04-28

4月26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联合主办的“知识产权与改革开放3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路甬祥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今天是第八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在这样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里,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三家单位联合举办这个座谈会,回顾30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进一步认识知识产权制度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动员全社会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意义重大。他说,30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制定了较为完备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即将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拥有量持续快速增长。知识产权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逐步提高。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规范我国市场经济秩序,激励发明创造和科学、文化创作,促进对外开放和知识资源的引进,促进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共享人类文明成果,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发挥了积极而显著的作用。

路甬祥从创新型国家建设、市场经济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深刻阐述了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意义。他说,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突出表现在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但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我国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在相当程度上依靠的是劳动力、资源的低价格和污染环境的高代价,缺乏核心技术、缺乏核心竞争力、缺乏国际知名品牌,这“三缺乏”集中到一点上,就是缺乏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要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从根本上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为此,中央提出,要把推进自主创新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关键在于构建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完善并用好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大量涌现和广泛运用。我们一定要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出席座谈会并致辞。国家知识产局原局长王景川、国家版权局原副局长沈仁干、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顺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郭寿康、海信集团副总裁郭庆存、飞利浦知识产权及标准部高级副总裁马修·范康等在座谈会上发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等单位以及我国知识产权界老领导、专家学者、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国内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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