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我国正全面创新知识产权制度

2008-04-15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熊选国4月15日在京表示,随着一系列举措的展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正在进行全面创新。

熊选国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层国际研讨会”上发言时说,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日前已经国务院讨论并原则通过,该战略重点涉及优化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和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等重要方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体系建设和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渠道作用将成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

熊选国说,最高人民法院在广泛征求地方法院和企业界、律师界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已经开始起草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司法解释稿。《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也已经列入工作计划,将进一步明确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罪标准,确保商业信息的安全和公平的商业竞争环境。

此外,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基本法律正在酝酿进行再次修订;商业秘密保护法、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条例等与知识产权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的制定,都已经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所有这些,都预示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正在进行新的全面创新。”熊选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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