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贸委会最终判定炬力两项侵权 炬力称影响甚少

2006-09-18

9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下称“ITC”)公布了关于SigmaTel起诉珠海炬力(下称“炬力”)侵权案的最终判决。

  从SigmaTel方面获悉,ITC最终裁定,炬力侵犯了SigmaTel6,366,522和6,633,187两项专利,并且禁止炬力生产的侵权芯片,以及采用这些芯片的MP3产品出口到美国。

  同时,美国海关将协助该禁止令的执行,无视ITC裁决进行进口的MP3播放器将受到美国政府的封查和没收。

      SigmaTel公司主席兼首席执行官王毅朗(Ron Edgerton)表示,很高兴ITC通过这一判决,支持SigmaTel,ITC禁止侵权MP3产品的进口令肯定了公司从2005年1月开始就坚持的立场,并且保护了其知识产权。

  他同时表示,将继续执行公司全球授权计划,由于SigmaTel已经申请了诸多重要专利,任何公司宣称设计出与SigmaTel已有专利和将来专利类似的产品,都会受到SigmaTel的质疑和挑战。

  炬力则在ITC发布最终裁决结果之前就发布声明,称“不管ITC纠纷最终的结果如何,都不会改变炬力坚持自主创新的一贯立场和决心。”炬力首席执行官叶南宏表示:“我们尊重ITC的努力和工作。我们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确保有争议的产品不会进入美国市场。”他同时强调:“ITC的裁决不会对炬力公司的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我们估计销往美国的产品占我们全球出货量不足10%。”

  据介绍,为了更好地满足欧洲和美国市场的需求,炬力已经开发出与ITC诉讼纠纷无关的7500系列产品,并且从8月开始大量出货了。

  今年3月,ITC发布行政法官的初步裁定时虽然认为炬力的产品侵犯了SigmaTel的187和522两项专利,不过在6月和8月,分别发过两次通知,修正了法官针对522专利的一项关键的专利解读,并确认炬力采用现有固件的产品不侵权。

  炬力随后在9月13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SigmaTel侵权,并要求赔偿1250万美元。炬力表示,考虑到客户利益及针对旧有产品的潜在限制,炬力计划只对美国市场出口不涉及专利纠纷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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