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度遭遇商标纠纷 陪都药业扩大商标注册范围
2006-05-18 近日,从刚刚在跨国商标纠纷案中获胜的重庆陪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传来消息,为避免今后遭遇类似商标纠纷,他们将扩大商标注册范围。
5月13日,国家商标局的最终裁定书下达到陪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起长达4年的跨国商标纠纷案尘埃落定。2002年,因企业发展需要,陪都药业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将陪都商标由原来所属的卫生材料类别扩大到药品等更多类别”的请求。就在公告期临近结束的时候,美国药业大亨辉瑞制药旗下的华纳·兰伯特公司称该公司1996年在中国获准注册的“PD图形”商标与陪都药业的“pd”商标近似,要求国家商标局不予注册。此后4年内,双方各自取证、申报。最终,国家商标局认为,陪都药业商标采用的字母为小写,而华纳·兰伯特的商标图形中字母为大写,两商标在整体外观上有显著差别,不会造成消费者误认,因而作出了最终裁定,批准陪都药业的申请。
事实上,“陪都”与外国公司因商标狭路相逢并不是第一次。早在1995年,德国柏克戴夫斯公司就对陪都药业1994年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正在公告期的“pd”商标提出异议,称这一商标与柏克戴夫斯商标“PD”图形部分“除大小写不同外,别无区别”,在加之同属于国际商标分类的第五类商标(药品),容易使消费者混淆,因而要求国家商标局撤销陪都药业“pd”商标申请。历经5年,其“pd”商标最终在2000年获得核准注册。
在前后遭遇两次跨国商标纠纷后,陪都药业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公司共注册了两类商标,分别为第五类和第三十五类,都是药品企业按规定的必注类别。而一些知名度高的企业为了维护企业权益,往往会采取跨类注册。“下一步,我们也会扩大商标注册类别,食品、饮料等消费者关注度高的商品类别都在考虑之列。”
信息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