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试题侵权案圆满执结

2005-05-12
  新东方与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TS)、研究生入学管理委员会(GMAC)的知识产权官司一直备受关注,最终以新东方学校赔偿两机构经济损失640余万元结案。日前,应ETS、GMAC的强制执行申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新东方学校侵犯美国TOEFL、GRE、GMAT考试试题著作权案进行了现场执行。美国ETS、GMAC的代表罗斯先生在执行完毕后当场宣读了致谢声明,声明中对我国法院的裁判及执行工作表示非常满意和衷心感谢。

  2001年1月,ETS、GMAC将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告上法院。他们指责新东方“未经同意,大量复制、出版和发行自己享有著作权和商标权的TOEFL、GRE、GMAT考试试题”,侵犯了其著作权和商标权。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04年12月27日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新东方侵犯了两机构的著作权”,但“不侵犯两机构商标权”。终审判决新东方学校赔偿两机构经济损失64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美国ETS、GMAC于2005年3月23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请求法院责令新东方学校立即停止一切侵犯ETS、GMAC著作权的行为;责令新东方学校将其所有的侵权资料和印制侵权资料的软片交法院销毁或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所有侵权资料和印制侵权资料的软片已经被销毁;请求法院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宣武分局调取扣押的新东方学校的侵权资料并予销毁等。

  在法院的监督和主持下,新东方学校校长助理杨女士向美国ETS、GMAC的代表罗斯先生出示了侵权物品已销毁的证明材料,并让当时负责销毁工作的两名工作人员现场作证。杨女士还当场宣读了保证今后未经许可决不实施一切侵权行为的承诺书。美国ETS、GMAC的代表罗斯先生及其代理律师对新东方学校的上述主张和意见均没有提出异议。执行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出示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宣武分局的销毁证明。在法官的监督下,美国ETS、GMAC的代表还检查了新东方学校的资料室和库房。

  新东方学校的代理人许律师表示,新东方学校已于美方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前将全部侵权物品销毁,并已全额支付了赔偿款和诉讼费。

  负责此次执行工作的李法官表示,新东方学校非常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已经全部自动履行了法律义务,美国ETS、GMAC之所以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是因为双方之间缺乏沟通,而且侵权物品销毁行为的确认需要由法院监督和执行,在法院的主持下对新东方学校侵权物品的销毁情况进行检查,使美国ETS、GMAC确信其合法权益已得到维护。

  至此,新东方侵权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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