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讨论欧共体加入国际商标体系若干问题

2004-11-02
WIPO讨论欧共体加入国际商标体系若干问题

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内部市场协调局(商标和外观设计)(O-HIM)以及欧洲委员会,在WIPO日内瓦总部举行了一次国际会议,审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书》与共同体商标制度(CTM)之间相互关系的问题。《马德里议定书》与共同体商标制度之间,在欧共体加入《马德里议定书》生效之后,于2004年10月1日正式联系起来,为商标所有人获得国际商标保护提供了最大程度的灵活性。

WIPO总干事伊德里斯表示,此次会议对欧洲共同体、对内部市场协调局、对WIPO、对整个商标界而言都是一个历史性事件。马德里商标体系现有77个缔约方,其成长和发展态势非常积极。他说,马德里体系为企业界和市场各部门提供了一种获得和维持商标注册的简单、费用不高的有效途径。

欧洲委员会代表团驻日内瓦常驻代表表示,“我敢断言,这将成为用户的一个有益的工具,为全世界的公司又提供了另一种在欧洲以及在诸如中国、日本或美国等其他国家保护商标的办法。”他说,只要提交一件申请,商标持有人便可获得欧共体所有成员国以及世界上大量其他国家的商标保护。

OHIM局长对与会者说,欧共体加入《马德里议定书》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时刻”,由于WIPO与OHIM之间的密切合作,这一新的安排将会进展顺利。他表示,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马德里议定书》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机制,是处理商标事务的适当场所。

会议审议了由于欧共体加入《马德里议定书》而作出的一些更为妥善的新安排的特点,并扼要介绍了这一情况对商标所有人及其商标战略所带来的影响,同时还举行了一次关于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待欧共体的加入所产生的影响问题的圆桌讨论会。

欧洲共同体加入《马德里议定书》于今年10月1日生效。之后该国际制度便与共同体商标制度之间建立起正式联系,这意味着来自《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的商标所有人将可在其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中指定欧共体。如果保护申请未被欧共体的商标局——OHIMkk驳回,则商标保护将在欧共体的所有25个成员国中有效,如同其直接向OHIM提出申请或进行注册一样。商标所有人还将能使用其向OHIM提交或注册的商标申请,作为提出《马德里议定书》国际申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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