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计划制定或修改多项国际公约

2004-10-06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年会5日在日内瓦闭幕,与会的181个成员代表在广播、商标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取得进展,并计划制定或修改多项国际公约。但是,在音像表演、实体专利等方面,还留下许多悬而未决的议题。

大会决定,在适当的时间举行一次保护广播组织外交会议,以修改信息时代广播领域的国际知识产权标准。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传统,召开外交会议是制定条约的最后一步。广播组织的知识产权目前由1961年《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规定,更新这一权利的工作于1997年正式启动,由于世界上许多地方广播信号盗播问题越来越严重,这一需求变得更加迫切。

大会还计划,于2006年3月举行一次外交会议,以通过修订后的《商标法条约》。这将使《商标法条约》更符合电信领域技术进步的需要,并建立一种机构框架以调整该条约所规定的某些细节,在修改《商标法条约》时,可能将增加关于以电子方式提交商标申请及相关文函、关于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关于某些时限过期的补救措施以及设立缔约方大会等规定。

大会审议了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工作的进展报告,并要求委员会加快工作进度。该委员会今年3月召开会议以来已取得一系列实际成果,制定出有关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表现形式的保护规定,委员会11月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体现这些成果的文本草案。

此外,大会还审议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的计划,并决定召开政府间会议,审议阿根廷和巴西提出的关于制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新的发展议程的提案。各成员还同意,尽快将提高《专利合作条约》国际申请费的提案递交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专利合作条约》是一个更方便用户使用、节约成本的国际专利申请制度,为在124个国家获得专利保护提供程序上的便利。

但是在保护音像表演的知识产权问题上,各成员并没有取得明显进展,而只是同意在明年继续审议。在讨论《实体专利法条约》草案时,各成员也没有对美国和日本的一项共同提案达成共识,《实体专利法条约》的诞生还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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