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美国最高法院宣判下级法院在三星和苹果专利案中对三星开出的3.99亿美元罚单无效。最高法院认为侵权专利可能只涉及到设备的局部,而下级法院根据整机来计算的赔偿金额存在不妥。判决获得8-0全票通过。
法官命令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重新考虑损害赔偿的计算基础,这意味着两个智能手机市场领导者之间长达五年的专利拉锯战还将持续更长时间。
虽然这项判决并未否定2012年做出的三星盖乐世手机抄袭苹果iPhone设计的原始判决,但它可能改变苹果所得的赔偿金额。
据有关专家表示,这项裁决使得在涉及到像智能手机这样的复杂产品时赔付金额的计算变得更加困难。Foley&Lardner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Rick McKenna也表示:“未来几年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有可能会陷入混乱。”
在10月进行的口头答辩是一个多世纪以来最高法院首次审理与外观设计专利相关的案件。三星在上诉中表示,如果侵权行为只涉及到几个专利,那么基于智能手机的整个利润来计算赔偿并不妥当。
2012年加州陪审团判决三星侵犯苹果iPhone专利,并要三星向苹果赔偿4亿美元。苹果的专利包括了iPhone的黑色圆角矩形面板设计,以及彩色的图标网格设计。这些几乎已成为如今智能手机界的行业标准。
联邦巡回法院维持了加州法院的原始判决,因为消费者不能购买智能手机的单个组件,而只能购买整机成品。
三星不服判决,并向最高法院提出诉讼称全面的损害赔偿判决可能会扼杀竞争,削弱创新,助长以保护知识产权之名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三星的观点同时也受到Alphabet和Facebook等硅谷大企业的支持。
另一方面,包括Lord Norman Foster和Calvin Klein等多位名设计师则站在苹果一边,称最高法院的这项判决会削弱他们知识产权的价值。
最高法院的判决占到了三星的一边,仍然没有最终解决问题,而只是将案子推回给巡回法院。“制造产品”(article of manufacture)是本案中争论的关键词。三星认为这个词的定义广泛,既可指最终卖给消费者的产品也可以指产品中的部分组件。三星侵权已成定局,如今案件的关键点在于双方在如何计算赔偿额度上存在不同意见,三星认为既然侵权专利只涉及手机中的部分组件,那么就不应以整部手机的利润来作为赔偿基础。(来源:网易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