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外观专利介绍

2018-11-02

  文/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王静宇

  根据2001年工业产权法,肯尼亚的工业外观设计被定义为“any composition of lines or colours or any three dimensional form whether or not associated with lines or colours, provided that such composition or form gives a special appearance to a product of industry or handicraft and can serve as pattern for a product of industry or handicraft”。也就说,肯尼亚外观设计只与产品的由其形状、配置、图案或装饰所呈现的外部变现有关,外观专利不保护产品的建造方法或功能。

  申请途径

  肯尼亚是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英文简称为ARIPO)的成员国之一。肯尼亚的外观设计专利可以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交单一国家申请获得,也可以向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递交申请来获得保护。

  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交申请时,提交期限为自最早申请日起的6个月内。

  需要提交的文件

  1. 需要提交两件相同的外观设计样本;

  2. 需要提交线条图(drawing), 照片(photographs)或其他图形,并且需要指明该外观设计将使用的产品;

  3. 需要提交一份新颖性说明;

  4. 需要提交一份委托书;

  5. 若要求了优先权,需要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若优先权申请不是英文的,还需要提交一份认证的优先权文件的英文译文;

  6. 若申请人不是设计者,还需要提交一份权属声明,证明申请人有权注册该外观设计。

  图片数量及格式要求

  肯尼亚未规定具体应提交图片的数量,但是要求必须包括足够数量的产品不同面,必须毫无疑问地提供产品形状、配置、图案和/或装饰的精确特征。

  若提交的是一组产品外观设计,则需要提供成套设计中不同产品的各个面。

  大多数情况下,透视图是最重要的展示产品的图片。

  免责声明

  通常情况下,图片上除了注明图片名称,如“透视图”“仰视图”等,应不包含任何文字、数字或其他描述性介绍。若确实包含在了图片上,应附上免责声明。

  不可授权的外观专利主题

  在肯尼亚,一些类别的外观设计是不能被注册为专利的,具体如下:

  1. 雕塑作品、建筑物、绘画作品、雕刻作品、搪瓷作品、刺绣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类似的纯艺术;

  2. 该外观设计是在已知的外观设计上进行单一色彩上的变化;

  3. 该外观设计的特征是与产品所要执行的功能所对应或者是由该功能所决定的;

  申请程序

  提交申请后,外观申请将被分配一个申请日和申请号,之后,肯尼亚专利局将对外观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

  若外观申请通过了形式申请,专利局将会执行一个新颖性检索;

  根据检索结果,若该外观专利被认为是缺乏新颖性的,那么专利局会下发驳回通知,申请人有2个月的时间对该驳回通知进行书面陈述意见,也可以在该期限内申请听证会;

  外观申请通过审查后,该申请将会在肯尼亚公报或工业产权杂志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的60天内,任何第三方可以提出异议。异议通知中必须写明理由;

  异议期满,肯尼亚专利局会下发注册证书。

  保护期限

  肯尼亚外观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提交日起5年,可续展2次,每次5年。因此,保护期限最长可达15年。

  续展

  首次续展费必须在第1个5年期限届满前的12个月内缴纳,有6个月的宽限期。

  续展费期限届满之后的1年内,若无法续展的情况是超出专利权人的控制范围内的,那么外观专利权人或任何有权者都可以要求权利恢复。

  外观专利所有者权利

  肯尼亚外观专利权所有人有权排除任何第三方在产品工业生产中仿制该外观设计,有权排除任何第三方进口、许诺销售和销售仿制该受保护的外观设计的产品,有权排除任何第三方为了许诺销售或销售仿制该受保护的外观设计的产品而备货的行为。

此篇文章由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