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中国台湾立法机关通过了台湾专利法修正草案。本次修正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 延长外观专利保护期限,从目前的12年延长至15年;
• 放宽授权通知后提交分案申请的期限,从目前的30天延长至3个月,适用于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
• 在某些情况下实用新型授权后修改要经过实审,包括实用新型无效程序中提交修改、请求技术评估报告时(专利局尚未下发技术评估报告)提出修改、基于实用新型在法院提出的专利侵权诉讼过程中提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