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五一二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紫云春茶、故城龙凤贡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两个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
1.紫云春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2.故城龙凤贡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 年1月4日
附:https://www.cnipa.gov.cn/module/download/down.jsp?i_ID=181250&colID=74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