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专利局发布了有关虚拟空间(Metaverse)和非同质化代币(NFT)的指定商品和服务指南。
“虚拟商品”是指“主要用于在虚拟空间中显示产品形状等的数字数据”。“虚拟商品”因其所代表的商品等种类尚不明确,而且该术语的指代范围很广,不能单独用作指定商品或指定服务的表示。对此,可以将其明确为“虚拟**”,“**”部分本身为日本可接受商品。例如,“可下载的虚拟运动服”(第09类);“关于可下载虚拟运动服的在线零售服务”(第35类)等。
“非同质化代币”,即“Non-Fungible Token(NFT)”,因其本身含义无法被明确识别,原则上不可直接作为指定商品或服务。可以将其细化为:“通过非同质化代币 (NFT) 验证的可下载数字图像文件”(第9类);“通过非同质化代币 (NFT) 认证的服装”(第25类);“关于通过非同质化代币 (NFT) 验证的可下载数字图像文件的零售服务”(第35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