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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1064期(2026.04.25-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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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通过关于欧盟外观设计的实施条例和授权条例

  2026年1月15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两项新条例,即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6/138和委员会授权条例(EU)2026/137。该等条例已于2026年3月24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

  上述条例对经(EU)2024/2822号条例修订的理事会条例(EC)第6/2002号进行了补充,并取代委员会条例(EC)第2245/2002号。

  实施条例(EU)2026/138规定了有关欧盟外观设计申请和注册的详细规则,包括申请内容、外观设计表示方式(可使用通用技术以静态、动态或动画形式表示)、优先权主张、公告以及与注册相关请求的要求,并规定了在欧盟知识产权局程序中的最高费用,例如无效宣告程序费用为450欧元,上诉费用为550欧元,以及若举行了口头审理,则另加400欧元。

  授权条例(EU)2026/137则规定了相关程序性规则,包括申请修改、无效宣告申请的要求(包括需提交的信息和证据)、在权利人未提出异议时优先作出无效裁定的规则,以及关于电子通信、通知、期限、中止和恢复程序以及代理的规定,并在必要情况下适用授权条例(EU)2018/625的相关条款。

  上述条例将自2026年7月1日起适用。过渡性条款规定,在该日期之前启动的部分程序,在其终结前仍适用委员会条例(EC)第2245/2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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