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巴西专利局宣布将在《巴西工业产权法》(第9,279/1996号法律)即将迎来颁布30周年之际,向公众征求改法的建议。改法主要聚焦以下方面:
一、拟对第10条和第18条进行修订
这两条规定涉及不认为是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题以及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其中包括用于人类或动物治疗的治疗或诊断方法,以及自然生命体的整体或部分、自然界中发现的生物材料(即使经过分离)等。这类主题对于制药和生物技术领域的技术往往至关重要。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巴西专利局近期对医药用途权利要求(即已知化合物的新用途)给予了特别关注,包括就此单独征求了公众意见。
二、其他与专利相关的规定
优先权:允许在申请日起90天内(而非目前的60天)提出优先权要求;
专利证书:删除地址相关的信息;
年费:允许任何利害关系人缴纳,延长正常缴费期限(目前为每个年度期限的前三个月),并取消年费缴纳宽限期(目前为到期后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