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行政效率,中国台湾地区智慧财产主管部门(TIPO)已简化专利年费减收申请流程。该政策适用于两类主体:一是符合“中小企业识别标准”的台湾地区中小企业及台湾地区以外(含大陆)中小企业;二是经主管部门认可的台湾地区以外(含大陆)的学校。符合条件的专利权人,今后申请专利年费减收时可适用更为简化的程序。
专利权人现在可以在支付证书费和第一年年金时同时申请年金减免。或者,在获得专利权后,可以提交一份“专利年金减少申请表”,涵盖第2至第6年。这种一次性申请模式消除了每年申请的需求,前提是专利权人持续符合资格标准,极大地增加了便利性。
TIPO提醒专利权人,在享受这些简化服务的同时,仍有义务提供诚实且准确的声明。在获得减免后,专利权人每年仍需确保符合资格标准,并按照《专利费用条例》缴纳减免费用。未按比例支付可能导致按比例收取附加费,或在支付不足的情况下自动失去专利权。
(来源:集佳知识产权)